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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保險海外投資上限 再鬆綁



    金管會表示,將放寬保險業申請國外投資上限規定可超過40%的條件,從現行最近三年保險業資本適足率都須達250%,放寬到最近三年平均達250%,且最近一年達250%即可。
     
   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表示,目前國外投資上限可申請達超過40%的公司,有13家,放寬後將增加至16家。
     
    金管會將預告「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」第15條修正草案,將保險業申請提高國外投資總額超過40%應符合的RBC 條件,從現行最近三年保險業資本適足率都須達250%,放寬為最近三年平均達250%且最近一年達250%即可。
     
    金管會表示,依現行規定,保險業申請提高國外投資額度至45%,需符合最近三年RBC均應達250%以上的財務條件,考量這項比率可能因金融市場短期影響而在不同年度間發生波動,為解決短期波動的影響,並兼顧現行差異化管理機制,因此作修正。
   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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